南谯区2023年1-8月政务公开服务实施方案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9-08 16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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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服务对象
    1个区本级、28个区直部门、11个乡镇,共计40个主体。详细评估对象名单见附件1。
    二、服务内容
    通过浏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,考察区本级、区直部门、乡镇2023年1-8月各类基础信息、重点领域信息、解读回应、监督保障等各方面信息更新情况及信息发布质量。
    三、服务时间
    本次评估时间: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。
    四、提交成果
    1.问题明细
    南谯区本级2023年1-8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、南谯区区直部门2023年1-8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、南谯区乡镇2023年1-8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。
    2.成绩排名表
    区直部门、乡镇得分排名表。
    五、评分细则
    1.所有测评单位认可合理情况说明;
    2.政策解读未更新写建议不扣分。
    六、后续服务
    提供集中咨询答疑服务,时间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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